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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血脉亲人都能相互举报的年月,有这种顾虑完全很正常。
傅明泽想了想,妥协说:“那我拿一只兔子和一些野菜,兔子是你抓到的,你应该多分一点,其他的也不用给我。”
他认真道:“我不会出去乱说的。”
沈茉儿估计多的他也不会要,于是干脆地点头:“行,那别的不说,兔子我烧好了再给你半只。”
傅明泽不好再推辞只能应下,稍稍迟疑了下,询问沈茉儿能不能帮他把另一只兔子也一起烧了。
一只兔子是烧,两只兔子也是烧,这有什么不可以的。不过沈茉儿还是建议跟她一样,半只红烧,一只做成肉干,红烧的今天就吃了,肉干可以放着慢慢吃。
其实沈茉儿有点好奇,傅知青怎么不拿这只兔子去换点钱,攒一攒回头买双新鞋也好呀,他脚上这双鞋都补得不成样子了。
不过想想,这年头饭都吃不饱,衣服鞋子确实也没那么重要,能穿就行了。
沈茉儿不知道的是,其实傅明泽也在奇怪,她居然从头到尾都没想过拿兔子去换钱。毕竟她家穷得很,哪怕拿回了三百块钱,可起一间青砖大瓦房再加一个她想要的卫生间,三百块钱怕是剩不了多少,而且家徒四壁的,到时候添置东西怕是也要不少钱。
不过想想,她之前饿得昏倒在地里,或许对食物的渴求远远高于钱。
俩人不约而同地,为自己眼中贫穷的对方找到了理由。
事情谈妥,傅明泽本来还想帮沈茉儿收拾一下兔子,后来发现她一把菜刀使得飞快,杀起兔子来娴熟得不得了,自己完全难以望其项背,就借了篮子拿了些野菜走了。
中午,之前一起上山的几家,老太太们都带着孩子一起去了陈大妈家。大家也没空着手,各自捧着饭碗,还捎了些自家种的蔬菜。
农村人吃饭捧着饭碗到处溜达不是什么稀奇事,有些爱凑热闹的,捧着一碗饭能把整个村子逛一圈。
沈茉儿再大而化之,也是受了十几年皇室教育的郡主,让她捧着饭碗穿过半个村子去陈大妈家吃饭,她心里还是有障碍的。
所幸她爹前两天不知道从哪弄来了一点面粉,自然不是她从前吃的很精细的面粉,而是粉质较粗掺杂了麸皮的混合面粉。不过,哪怕是这种被称为95面的质量较差的面粉,在这个年月也是很难得的。
沈茉儿舀了一点点面粉,加清水打成很稀的浆,再把之前大妈们给的一直没吃的嫩南瓜细细地切成丝,搅拌进面浆里。然后用从处理好的兔子身上割下来的一丁点的肥肉熬了一点油,下葱白去腥,把南瓜丝搅拌而成的面浆用铲子摊进锅里,摊了六个巴掌大的饼。
等煎到两面金黄就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