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id="nr1" style="font-size:18px">
这就是路之恒,自私,他从来不去考虑自己的想法,想要就要想做就做,没谁敢阻拦;自大,他本就是高高在上,以自我为中心要自己完全服从;冷漠,哪怕自己过去多么哀求他,他甚至连个眼神都不愿意给;无情,他亲手扼杀了自己的孩子,还要给念星以洗不掉的污名。
这一桩桩一件件,让路之恒的劣性发挥到极致,也让自己变得胆怯、迷失、卑微和绝望。
他用了很大的勇气才让自己找回远去的一点点自我,如今路之恒又要困住他,将他结痂的伤再次揭开成丑陋的血淋淋模样,可他不会再回头了,他们不可能再继续了。
迟迟等不来黎乐的回应,路之恒心凉了一半,讪讪地松开了他。
“阿乐我求你说句话……”
他轻声唤着一经放手就立刻转身离去的身影,胸口突然一阵钻心的锐痛,好像有把匕首在他的身上留下一模一样的伤痕,每一道都深深的刻进皮肉里,没入骨缝中。
他的小白兔跳出困了五年的笼子,头也不回的与他说着“再也不见”。
第64章
五年前,正在伦敦上学的路之恒跟随路老爷子出席一个当地老友女儿的婚宴……
他至今都无法忘记那人一袭白衣坐在钢琴边,灵动的手指似蝴蝶般轻盈,在黑白琴键上翩翩飞舞。他戴着纯白的面纱,无意间往台下一瞥,却足够让他一眼万年。
那是一双干净的没有被任何杂欲浸染的眼眸,清澈的像一汪甘甜的山泉,润物无声地潺潺流进他的心房。
直到琴声停下来很久,他才幡然醒来,再看去时已经换了人。
可惜就像王子没追上灰姑娘一样,等他去找人时钢琴旁早就空了。他立刻去找婚宴的负责人,对方支支吾吾给他一个名字,可他去查时却是一个已经中风昏迷不醒的白胡子老头。
此后他仍继续寻找过,可偏偏人就这么消失匿迹,再也没有任何消息。
他找不到那个拨动他心弦的人,却在一次傍晚回公寓的途中误打误撞遇到了一场暴力即将发生。他救下了可怜的omega,在给他披上外套时无意的对视中直直撞进了同样明洁的双眸。
他也曾怀疑过,在那夜酒店黎乐偶然说起自己是音乐学院的学生时,他修长纤细的手指和那人几乎一模一样,还同样会弹钢琴。
可黎乐的主动与热情让他很快打消了这个荒谬的想法。
那人是如此的纯净,仿佛未染过凡间尘埃的仙子,而不是像身下这个浪荡的omega一样,咬着他不放。
一直以来,他都只当那晚是一场艳遇,一夜贪欢。
然而不久前,他发现了一个秘密。
当向博洋把黎乐在伦敦上学时的全部档案以及调查出来的资料放在办公桌上时,他已经知道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