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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8(1 / 1)

?亚瑟自嘲地想,可谁又说过地狱就一定比人间更痛苦呢? 埃里克没有拿下面具。这样很好。亚瑟不确定自己是否能够直面埃里克。伤痛无法补救,过去无法更改,但也许他们还有未来。毕竟埃里克没有上来就痛下杀手不是吗?他们之间还有回旋的余地,只要他离开这重该死的身份。逃跑的计划再次浮现,这一次肯定会比上一次容易。在这一瞬间,亚瑟开始庆幸埃里克是一名黑巫师。埃里克会比他更擅长躲避教会的追捕。最重要的是,埃里克有自保的能力。 直到那一声轰响。 战争即将开始,预言的重量重新落到他肩上。亚瑟心里有一部分仍然想要不管不顾地离开,可怕的地方在于,他站在那里,想要放任这一部分主导他的行动,这有违他的信仰和一切决定亚瑟·诺斯是谁的东西。可埃里克走到了窗边。他回头看着他。在这一刻,亚瑟·诺斯的过去被重新定义,预言不再是轰鸣的灾厄。 爱情、信仰和自由重合到一起。没有什么比这更痛苦。没有什么比这更幸福。 他们遥遥相望。 我退出来的太急,亚瑟的回忆片段在我脑中盘旋。就在不久之前,我们这一次离开奈特格之前,他和一个女人——应该是索菲亚骑士——的谈话还插在我的脑子里。“为什么放弃训练……为什么放弃圣器?诺斯,死亡是最轻易的事情。预言告诉你你会杀死魔王,它从来没有说你能全身而退。我们不是你的敌人,这一切都是为了不让你在魔王面前像一个蹒跚学步的孩子!” 有一点点悲哀在我心底晕开,除了身负爱情诅咒的黑巫师前男友和逼迫他参加死亡训练的老师,似乎没有人真的在乎亚瑟·诺斯的死活。 圣光照明术的光芒铺散在塔阁的地面上,我看着尚在法术余韵中愣怔着的亚瑟。我没有原谅他。我不赞同他的隐瞒,我无法忽视他带来的伤害,即使那并非出于他的本意。 那首诗还盘旋在我的脑海里——“裁下夕阳的光辉,炼黄金做他的发丝/窃取波涛的心脏,炼宝石做他的眼眸/割下大象的头颅,用牙骨做他的肌肤/融化珊瑚的粉末,用鲜血染他的唇角/吻醒我沉睡的情人,借来他的心脏……”传说这是黑塔法师丽贝卡被秘密处决之前的遗作,虽然完全没有现实考据——丽贝卡法师未曾把数十个情人的尸体拼到一起做雕像,更不可能在去世一百年之后因此被教会抓住秘密处决——但是这首诗的确给人提供了无限可能,哪怕我只有一个情人,也可以把他拆开再拼起来让他只属于我。 但亚瑟的发丝比黄金更闪耀,他缓缓睁开眼睛,瞳仁比宝石更明亮,他的肌肤比象牙更细腻,嘴唇比珊瑚更瑰艳。在确定他完全清醒之后,我开口:“你要和明珠公主完婚。因为你爱我。”这句话让我恶心。它的内容让我反胃,它从我口中流出的时候我都在憎恨自己,“你和她完婚。之后呢?” “预言中的一切准备就绪,我会随以奈特格为首的联合军队出征。” “你会杀死魔王。如果你杀死魔王……在你杀死魔王之后?” “我会和罗斯玛丽解除婚约。如果以亚瑟·诺斯的身份做不到,我会换一个新的身份。” “在你杀死魔王、满载荣耀地回到祖国之后,你会放弃与公主共同继承这个国家的可能,放弃你一生努力的结果,和秘密的异端情人远走他国。亚瑟,如果你无法抗争预言背后的力量,那你同样无法做到这件事。它们本质是一样的。” 亚瑟用他该死的蓝眼睛看着我:“那就试到我真正死去。” 我们去戈林罗德。他认真地说。 如果我是位高义的少女,我会含着热泪把我所爱之人拱手让给公主。所有的爱情故事不都是这样编排的吗?这样的牺牲最终会让我得到幸福的。我指不定还能得到由明珠女王和她的王夫颁发的“乌发公主”之类的荣誉称号。 去他妈的公主。 “我想了想,亚瑟,”我深吸一口气,“我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感觉,但是我不会继续玩情情爱爱这一套了。戈林罗德也好,弗托格拉姆也好,哪怕你杀死魔王之后定居贝洛伊高地,我全都不再感兴趣。别误会,我还会恨你,我还在爱你,如果战争再一次爆发,也许我还会在战场上和你并肩……哪怕你真的不擅长战斗,但是这个——” 我从怀里掏出我之前储藏的一缕头发,它来自我之前的身体……黑巫师总是有收集癖。我把透明的小瓶子扔了出去。 “——我和你,到此为止。” 转身的那一刻,黑暗之神都无法得知我有多想回过头,跪在亚瑟脚边恳求他不要让我们之间结束。 可我终究跃出了塔楼。 第一百一十七章 我回到诺拉德的时候,四处都找不到熟人,仿佛这个城市也同样抛弃了我。我的妹妹、我的好友、我的学徒甚至于我曾经的追求者,包括丽芙和喜欢用粘腻眼神看着我的芙罗拉,恰巧全都不在家。漫无目的地在城中游荡了一圈之后,最终,我好歹在昏暗之羽的驻地找到了芬里尔。他背对着我靠在炉前的软椅里,手里拿着一杯酒,正出神地盯着他的象头人研究——如果把沾着粘液的象头人长牙扔进瓮里用魔火慢炖也算研究的话。 他没有回头,但显然察觉到了我的到访:“不开心吗,我的小知更鸟?” 我觉得我的感受比“不开心”大得多,可仔细想,“不开心”本身的概念足以囊括除开心以外的所有情绪。 “是的。”地下环境阴冷,我随手扯过一条毯子裹在身上,“你有喜欢过什么人吗?” 芬里尔晃了晃酒杯,回答:“很久之前有过。” 在得到他的答案之前,我的问题只是敞开心扉的引子,可一旦听到芬里尔开口,不知道为什么,我发现我一点儿都不想谈论自己的破事。通常情况下,我不会挖掘长辈的情史,可现在不论让我谈什么都比继续原来的话题强。我继续提问:“你现在不喜欢那个人了吗?” “我不知道。埃里克,爱是很复杂的东西,我觉得我永远都无法不喜欢他。有的时候,我觉得我依旧能看到他,我能在陌生情侣的身上看到曾经的他和我……”芬里尔往杯子里吹了一口气,液面燃起了细弱的火苗,“……也许这同样属于‘永恒’的一种。至少在某一刻,这样的念头对我来说就足够延续我的‘喜欢’。” 这有些出人意料,我一直以为芬里尔更青睐淑女,或者说,他看上去像是不会喜欢任何人的类型。芬里尔的话里满是过去,他的脸上没有悲愁,他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外表很冷静,完美如同很多法师塔穹顶微笑的白胡子费罗拉,如同暗流涌动的深水。他提到“永恒”,这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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